根据《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2〕4号)规定,我局依据审核条件对相关银行提供的经办工资保证金业务服务承诺及资料进行了审核。现将符合条件可以在我市经办工资保证金业务的银行名单公示如下: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