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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多措并举抓行风建设 强化服务树部门形象

来源: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8-12-21 字体:[ ]

今年以来,海安市人社局以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为契机,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行风建设与人社业务工作的相互融合、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人社服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

一是成立行风建设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中层正职以上人员为成员,形成各负其责、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二是量化考核指标,建立指标设计科学、数据采集合理、结果应用公正的考评机制。先后制定出台《科室(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办法》《党风廉政建设、作风效能建设和重点工作督办考核办法》《优质服务单位、文明服务标兵评选办法》《请销假制度》等,将行风建设纳入全局考核机制,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评先选优、绩效奖惩等直接挂钩,充分发挥考核的正向激励作用。三是专门召开动员大会,对行风建设工作进行动员宣传,确保全局党员干部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行风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坚持源头治理,强化宣传教育

一是局党组定期召开行风建设会议,通过会议查找存在问题、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要求,促进行风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到位。二是局主要负责人定期给全体工作人员上党课,强调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就在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三是要求各经办机构定期组织学习,学习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工作纪律、服务规范等,并开展社保领域典型案例专题学习,撰写心得体会;同时组织40周岁以下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政策法规和内控知识闭卷测试。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依法行政和提升服务水平。

三、完善防控体系,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意识,在指导业务工作的同时,加大对行风建设的指导力度。每季度局分管负责人对所管科室、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查找风险点,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各科室、单位坚持把查找风险点与业务工作、岗位职责紧密结合起来,真查、细查、深查,查对、查准、查全,围绕查找出来的风险点,制定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对工伤认定、退休审批、医保报销等涉及民生利益的敏感业务,均实行层层审核制度,有效化解因权力过于集中而可能产生的风险,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二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局社会保险行政科室和经办机构职责的通知》《海安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实施细则》等文件,进一步明确社保经办机构工作职责,细化职能分工,确保各科室、单位切实履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管理和监督职能。要求社保经办机构对原内控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将社保业务范围、管理服务项目、工作流程等进行细化梳理、查漏补缺、规范完善,建立运作有序、管理科学、监控有效、考评严格的内控体系。通过完善社保经办内控体系,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质效。三是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积极推行下放行政权力事项、便民服务事项联网审批,将集体合同审查、社会保险申报结算、社保证明、医保证明、企业用工备案等行政事项委托下放到位。全面梳理本单位在服务企业、群众过程中要求申请人提供的所有证明,确保不存在“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

四、开展品牌创建,加大惠民力度

一是年初制定相关文件,要求各科室、单位结合业务实际,围绕简政放权、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创新服务举措等内容开展行风品牌创建活动,并将品牌创建纳入年终考核,对于品牌创建活动被评为本市优秀品牌的给予考核加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二是大力实施民生幸福工程,切实解决与广大农村参保居民密切相关的就近参保缴费、待遇领取等问题,全面推进以参保登记、个人缴费、待遇领取、权益查询等“四个不出村”为重点的便民、快捷、优质的经办服务,全市共建成覆盖10个区镇210个村居的人社基层平台,确保城乡居保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城乡居保经办服务全覆盖。三是积极开展基层劳动保障平台“五心服务”品牌创建活动。按照以人为本、倾情服务、规范管理的原则,以创建优质服务平台为目标,以“真心、热心、细心、耐心、贴心”为标准,不断推进服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

五、构建监管机制,强化过程控制

一是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对窗口单位工作人员上班情况进行督查,定期抽取工作场景监控画面进行分析,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及时进行纠正。二是在全局范围内推行廉政告知制度,凡局工作人员外出到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或个人执行公务或从事管理、服务活动时均须出示《廉政告知书》,并取得相关单位或个人的签名确认。通过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进一步推动工作作风转变、提升服务质效。三是对全局各单位行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定期督查,并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今年以来,对工作中存在不良服务态度、政策法规知识测试不合格等10多名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