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经培训机构申请、我中心考察评估,拟与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续签职业技能培训备案协议,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我中心就业培训科反映。联系电话:59000192。
南通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