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417号建议的答复(关于优化事业单位技术岗位设置 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聘任的建议)
来源: 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3-10-27 累计次数: 字体:[ ]

邵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事业单位技术岗位设置 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聘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事业单位技术岗位设置,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比例,特别是高级职称技术岗位占比”的建议

岗位管理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础,目的是实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通过实施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岗位设置是事业单位进行人事管理的基础和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第三十九条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办法和有关行业岗位设置的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苏办发〔2008〕23号)均明确“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为1:3:6。”

近年来,省人社厅根据行业发展需要,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台(修订)了教育、卫生、水利、文博等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意见,对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进行了调整。

二、关于“推行机动灵活的职称聘任模式,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动态调整各级职称比例关系”的建议

国家、省和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均对岗位聘用作出了规范,明确“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不得突破经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要严格按照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通过公开、平等、竞争的程序,择优选聘人员,一人一岗。”同时明确“岗位设置方案经核准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因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或内设机构增减、应业务发展或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调整岗位设置的,岗位设置方案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申请变更核准”。

在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动态调整体制机制的同时,我市积极贯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出台《南通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办法》,鼓励事业单位按规定开展竞聘上岗,按岗聘用,能上能下,动态管理,切实激发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热情和活力。

三、关于“探索建立全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政策,参照公务员晋级方式,实行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到期聘任制度,对符合规定要求和年限的专业技术人员如期聘任”的建议

2022年1月,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全面推行,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晋升通道进一步拓宽,提升了基层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获得感。

衷心感谢您对南通人社事业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恳请您对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继续予以支持,并提出有效建议,共同促进全市人社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