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新单位就业参保时间与领取待遇时间重复的,需至南通市政务中心办理失业保险待遇退费手续,退费手续在每月结算期(7-10日)后的五个工作日后办理。
退费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新单位为南通市区的(不含通州区、海门区),提供医保参保花名册;新单位为南通县(市)(含通州区、海门区)的,提供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