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24年3月开始为领金失业人员代缴生育保险。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
(2)价格临时补贴。当设区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或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当月同比涨幅达到3%,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3)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一次性发放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