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邢建忠等同志任免的通知
来源: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10-23 累计次数: 字体:[ ]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局党组研究决定:

邢建忠同志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院长(主任),免去其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主任职务;

王亚明同志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副院长(副书记、副主任),免去其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副主任职务;

阙春英同志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副院长(副主任),免去其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副主任职务;

顾乐同志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副院长(副主任),免去其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福建同志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丛凡淇同志局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免去吴杰同志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八级职员职务。



中共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