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资保证金专栏 > 施工总承包单位申请撤销、返还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不欠薪承诺”公示

河南省鹏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返还工资保证金“不欠薪承诺”的公示

来源: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发布时间:2024-01-17 字体:[ ]

由南通市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发包,河南省鹏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南通市海门区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正余镇施工(项目地址:海门区正余镇新岸村、正基村、王灶河村)工程,于2022年5月17日开工建设,于2022年11月20日竣工验收交付,河南省鹏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我局承诺已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按时足额支付该工程项目所有农民工工资,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

现我局按照本市《关于做好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该工程项目“不欠薪承诺”予以公示,如存在欠薪线索,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举报、投诉。

举报电话:0513-83559786

公示期限:2024年1月18日起至2024年2月16日止。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