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读书心得
监察支队 张豪俊
一、 本书讲了什么:
《乡土中国》所揭示的是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从《文字下乡》到《再论文字下乡》,都是在谈论民族历史、文化对个人根深蒂固的影响。一个人在社会中所接受的观念,所学到的知识,尤其是在社会上里言行事的无形的道德规范以及道德观念,都是在同一社会中生存的前代人的共同社会经验,是整个社会世代相承的共同的文化取向。中国传统乡土社会的本质也就是这种建立在相对固定的社群基础之上的稳定的社会结构。而应当看到的是这种社会结构,无处不体现传统文化或者说是儒家文化的力量。
《乡土中国》一书,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个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的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也正是因为有了土的滋养,才有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有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有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乡土社会的本质不是别的,而正是这种“土气”。此等的精辟见地,如果没有一种流淌在灵魂深处的传统文化意识以及乡土中国情结,恐怕是很难抒发出来。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最受读者欢迎的作品之一,也代表了他研究方法的转向。作者从微观的视角中跳出来,进而从宏观的角度审视整个社会,分析社会的整体架构,提出自己的普遍模式理论。
如果说《江村经济》是费孝通先生微观社区调查研究方法的实践应用,那么《乡土中国》则是依据实践的经验所总结出的总体框架。这对于费孝通学术道路可以说是一个重大的转折点。此后作者对于中国社会变迁的研究,以及所提出的“区域发展”,“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人文生态”等等的概念,都可是看作是此类研究的纵向和横向拓展,从实际研究中提炼出来。而这些理论方法的中国特色也造就了世界社会学发展史上的中国学派。
1、乡土本色
“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是费孝通先生本章的第一句话。上世纪四十年代后期,作者已指出中国社会已经有了从乡土社会中分离出去而独立存在的一种社会模式了。放眼今天,六、七十多年过去了,中国虽然仍是一个以农业人口为主的,正向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积极迈进的农业大国,但中国数千年的农业文明的传承,使得乡土性成为我们民族血液的一部分。时过境迁,物换星移,国人大多还是有着“安土重迁”“落叶归根”的思想,这些都是乡土性的表现。
2、文字下乡 & 在论文字下乡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是‘愚’的。”对于这个“愚”字,作者认为,多数人都陷入了认知的误区。许多人都把“愚”当作是乡下人“智力缺陷”的代名词,而事实上,乡下人之“愚”只不过是一种对城市生活所需的“知识缺乏”而已。作者以自己小孩为例作了生动形象的阐释,并以此为引子,自然而然的过渡到“文字对乡土社会必要性”的问题。作者概述了“文字”的产生和发展及其功能和作用,再就乡土社会生活的特性特征对该问题进行的深刻的论述。在“文字下乡”一文中,作者指出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乡民们生活在一个狭小的范围里,人与人之间的活动和联系都是很频繁的,并且时常处于面对面的直接性的沟通交流中,这就使得作为人类交流沟通媒介的间接载体----“文字”在乡土社会处于一种非必要状态,从空间上对该问题进行了说明。
而在“再论文字下乡”一文中,作者指出“文字”作为一种经验和知识的传承媒介,在乡土社会“语言是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的特质下,也不能发挥其积极有效的作用。通过对“记忆”的强调和“代代相传”模式的阐述,从时间上,说明了乡土社会绝非必要“文字”。
总结两章,我们可以看到,文字的发生和使用也有其特殊的背景。在乡土社会这一基层上,“语言”似乎就可以代替“文字”的所有功能了。无论是在空间还是时间的格局上,熟人社会的面对面亲密接触和在同一生活定型中的生活,都使得人们没有用“文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生活的需要”。
历史走到今天,文字的普及工作似乎已经比较圆满的完成了,中国的基层社会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随着全民教育的普及,乡村和城市间沟通的加强和频繁,“城乡一体化”建设格局的规划,使得中国的基层已经远不同于费老先生《乡土中国》中的基层了。
3、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
“差序格局”对不少人来说是一个比较陌生和新奇的词。字面上意味着这是一种有差别的社会格局,而且这种差别的变化体现是循序的。为了更好的解释清楚这个词的意思,作者打了一个生动的比喻。作者解释道,这种所谓的格局的差序正像是“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悲圈子的波纹所推挤的就发生联系”。“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
作者认为,作为中国核心文化的儒家文化,自孔子开始就强调“人伦”,而这种“人伦”即是“社会格局差序”的渊源。这种“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一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也就是“维系着私人的道德”。作者在文中尖锐地指出,“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显然作者认为这种“伸缩”是不公平不正义的。作者在中西文化的对比中也指出,西洋人讲权利,而我们则更侧重于讲交情、攀关系。其实联系今天的现实生活这种情况依然存在,这也许也是所谓的“中国特色”吧。
4、家族&男女有别
作者认为,乡土中国的家和族是分不开的。中国乡土社会中的家庭不但承担着生育功能,更是作为一个事业社群承担了许多生育以外的职能。所以,家庭一般都是以家族的形态呈现的。
作者指出,乡土社会中的家庭男女似乎只不过是因为生育的目的而结合在一起,并没有太多情感上的交流和契合;而真正情感上的交流,更倾向于在同性之间的展开,这使得乡土社会的感情生活同性意味较强,而夫妇之间感情的淡漠也是日常可见的现象。所以乡土社会中“家庭”的团结受到同性组合的影响不易巩固。于是,家族代替了家庭。家族是以同性为主,异性为辅的单系组合。“中国乡土社会里,以家族为基本社群,是同性原则较异性原则为重要的表示”。最后,作者总结说:“乡土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个安稳的社会。”
呵呵,我们从小就生长生活的社会原来就是这样!作者的分析真是准确啊!时光又过去了七十年,我们的社会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传统的“家族”还在吗?
以今天的眼光来看,“礼制秩序”早已是昨日黄花。在法治社会的建设进程中“无讼”也已经不是乡土常态。毕竟,六十多年过去了,时过境迁,费老所描述的那个正在流变的中国基层早已“面目全非”了。但费老对于许多概念的深刻生动地阐释还是让我们获益良多。“人依礼而治”的社会是一去不复返的了,而“人依法而治”的社会仍需要制度上的健全。对于“无讼”的状态,我想,可能少许的乡下人,或是上了年纪的人还会残留这种思想吧----认为打官司是一件不光彩的事。对于纠纷更愿意以一种“调解”的方式,按照传统和道德来解决。当今的社会,更多的人意识到或者说是更愿意用法律来作为维护自己权利和尊严的武器。这一点,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无疑是社会的进步。
对于“长老统治”的概念,作者通过对“暴力权利”和“同意权利”的描述性解释来突显出乡土社会模式于两者的异同,正是其存在的迥异,使得作者用“长老统治”来描述乡土社会。长老统治最显著的表现在于大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束上。作者并进一步推及到年长者对年少者经验的传授模式上,说明传统乡土社会由于范围的狭小,流动性的缺乏,使得具体的问题解决方法,也就是经验特别奏效。这就使得具体经验的传授显得尤为重要和富有意义,而具体经验则掌握在那些因为早出生而在具体环境中有所经历的长者手中。由于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的生活模式,使得乡土社会的人与人之间由于物质生活需要的相互依赖减少,这也使得其统治方式本质上更趋近于“无为而治”了。
6、 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
在稳定的社会里,“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是不分离的。“乡土社会变化很少,人口却不是完全没有流动的”。一个人口在繁殖中的血缘社群,人口繁殖到一定程度,所需土地面积也相应扩大,住的地和工作的地距离达到一定程度,效率受到阻碍,社群就不得不在区位上分离。
籍贯便是血缘在地缘上的投影。然而很多离开老家的人并不能形成的社群而只能设法在已有的社群中插进去。这些人被称为“外客”,他们不是亲密血缘社会的成员,进入当地社群相当困难,但也因此得以从事商业。在血缘社会里商业是不存在的,他们的交易以人情维持,不是用钱物“无情”地明算账。血缘社会是熟人社会,熟人面前是拉不下面子的。商业的需要使得外客的地位得到巩固,与当地人组成一个新的社群,纯粹的地缘就是这样从商业里发展出来,不以血缘为基础形成社群,血缘和地缘得以分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从血缘结合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
二、《乡土中国》的现实意义
国情和民风是制定正确国策的基础,早在70多年前的社会史论战中,就作为中国社会发展的特殊性问题,引起学界的关注,由于这一论战强烈的政治性,使许多问题成为敏感的话题,遗留到后世。
《乡土中国》提出,“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的概念,这是以民间传统习俗为基础,进行社会管理,并提升为一系列制度的社会管理模式。它作为治国理政的蓝图,为历代圣贤所推崇。以礼治秩序来概括乡土中国,是认识前现代中国社会的国情,切入中国传统文化特质的重要思路。
什么是礼治秩序? 《乡土中国》认为:“ 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合于礼的就是说这些行为是做得对的,对是合式的意思。如果单从行为规范一点说,本和法律无异,法律也是一种行为规范。礼和法不同的地方是维持规范的力量。法律是靠国家的权力来推行的。‘国家’是指政治的权力,在现代国家没有形成前,部落也是政治权力。而礼却不需要这有形的权力机构来维持。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又说:“ 在乡土社会中,传统的重要性比现代社会更甚。那是因为在乡土社会里传统的效力更大。”所以礼俗社会就是以民间传统习俗为基础,进行社会管理,并提升为一系列的社会制度,即为礼制。概而言之,由习俗提升为礼制,礼制的实施即为礼治。以礼治秩序来概括乡土中国,是认识前现代中国社会的国情,切入中国传统文化特质的重要思路。
礼俗本于生活,但这礼和俗并不是一回事,礼是由统治阶级制定的典章制度,俗是从日常生活中形成的风俗习惯,对礼和俗进行了整合,并以此进行社会管理即为“礼治”。这是中华文化历史悠久,覆盖面最广,传承力最顽强的重要原因,五十多年前史学界和社会学界提出礼俗问题,正是源于探究中华文化这一特性的思考,而这一特性又本于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乡土社会。
《乡土中国》所谓的“乡土”是指进行小农业生产的广大农村,那里居住的是中国绝大多数的居民,他们依附土地,自耕自食,自织自穿。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跟随太阳的出没,地球的自转,自然安排生产劳动。晴天多出工,雨天就可以少出工或不出工,只要不违农时,按季节春耕秋收,逢上风调雨顺就有好收成。年复一年地就地生产,就地消费,缓慢的生产节奏,养成松懈而稳定的生活方式。农民在这里按照自发形成的生产和生活习惯,不离乡土,安身立命,人与人之间,非亲即故,彼此都是熟悉的乡亲,费孝通称此为熟人社会。农村的基层组织,依靠代代相沿的习俗进行社会管理,这管理并非对所有成员一视同仁,而是有轻重厚薄的分别,这种“差序”,形成既定的“格局”,如父尊子卑、君尊臣卑、男尊女卑等等,按照人们在社会和家庭中的地位和等级进行序列管理,即是“礼治秩序”。这是由君臣父子为核心推演的社会关系网,一层驭一层,层层相隶属,几千年来中国农民就在这样的社会秩序中生息,无论是改朝换代或是战争离乱,风雨不惊,即使打散了,很快又复原如初。所以中国能成为世界上唯一没有中断文化传统的文明古国,在世界文化史上公认为传承力最强劲的中国文化,正是因为中国有这样的“礼治秩序”,这种社会管理秩序和结构导致社会具有超强的稳定性。所以说《乡土中国》提出的这个概念,高度概括了广大农民的生存和生活状态,这就是我们生于斯,长于斯的乡土。
改革开放以来,当人们以理性的眼光重新审视社会史论战,发掘它合理的内核,发现这些为振兴中华而兴起的论战和文化思潮都为探索中国现代化的道路留下可贵的经验。《乡土中国》以深入的田野调查,严谨的社会剖析,提出对传统社会的再认识,诚如费孝通先生所说,这是作者尝试回答自己提出的问题“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一认识历经37年的风风雨雨,岁月的磨励没有冲淡它的锋芒,反而以强烈的现实性再次引起人们的思索。
当代中国正在经受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的双重转型,这是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广泛的历史巨变。新旧生产方式的并存和代谢;社会机制的解体和重构;中外文化的激荡和交融;思想观念转化的反复和阵痛等等,使许多问题的复出带有乡土社会的遗迹。在这样的环境中,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中国,不仅要反对封建主义残余,更要重新认识国情,逐步探索符合中国实际的发展现代化的道路和步骤。
对于国情能不能保持清醒的认识,进行正确的判断,是影响国计民生决策的大事。
在礼俗社会中,经营交易的双方主要是靠信用取得彼此的信任,而不是靠契约,这虽然是中国传统的美德,但这道德主要是靠的是自律,契约却是法制性的,没有法制进行约束,那就失去监督的机制,没有监督的信用并不可靠,在一个熟人社会,彼此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进行小额的交易尚能维持的话,而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进行跨地区、跨国的贸易,在陌生人的世界中交易,根本无以为继。在宗族社会中,家庭是家长统治下的财产共有制,这种秩序养成个人缺失产权观念,许多民众至今都不知道怎样维权。由于法制观念薄弱,致使中国古代有高额的商业资本,却没有经济法。是自律还是他律,这是礼治与法治对社会管理的根本差别。所以中国要从前现代的小农社会向现代化过渡,必需要有相应的法制建设,要厉行法制就必须充分认识“礼治秩序”所造成的习惯势力,对执法可能发生的障碍,以及应变的对策。
这是一个变革的时代,变革推动着社会的进步。以上仅仅是我阅读《乡土中国》这部经典的一点粗浅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