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定位与政策协同
问:《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与《关于更大力度推动人才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人才新政4.0)在总体定位上如何衔接?二者协同的核心导向是什么?答:二者均以“人才强市、制造强市”为核心目标形成政策闭环,《实施方案》聚焦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路径和量化目标,人才新政4.0则提供全方位的政策激励与保障支撑,形成“目标引领+政策托底”的协同格局。核心导向均紧扣“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多得”,确保高技能人才规模壮大、素质提升与南通616现代产业体系发展、高质量发展需求相适配。《实施方案》明确“十五五”末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比例不低于30%、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稳定在35%以上的目标,人才新政4.0的各项激励政策为该目标落地提供了关键保障。
二、培养体系与产教融合
问:在高技能人才培养方面,《实施方案》提出的举措中,企业和职业院校在其中能获得哪些具体支持?答:主要体现在四方面:一是强化企业主体作用,《实施方案》提出推行新型学徒制、支持链主企业自主培训,落实企业职工培训补贴政策,同时对企业开展学徒制培养等给予配套支持;二是推进产教融合载体建设,《实施方案》计划建设20家“工匠学院(产业学院)”和5家产教融合共同体;三是扩大培养覆盖面,《实施方案》将失业青年、农民工等纳入技工院校招生范围,放宽年龄限制,通过培训补贴倾斜等政策,保障重点群体培训落地;四是加大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开展社会化培训的激励,《实施方案》明确公办职业学校社会培训收入可按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
三、人才引进与待遇保障
问:《实施方案》在高技能人才引进方面的举措,如何实现“引得来、留得住”?技工院校毕业生能享受哪些专属待遇?答:人才引进方面,聚焦急需紧缺领域并强化政策协同。《实施方案》提出每年赴中西部6省开展40场引才活动、引进3000名技能人才,同时推行“招工+招生”模式,明确技工院校毕业生享受与高校毕业生同等的综合补贴、就业见习等政策,为引进的青年技能人才提供待遇保障。
技工院校毕业生待遇方面,《实施方案》明确执行人才新政4.0的综合补贴标准,同时落实“学历+技能”贯通待遇:一是就业方面,参照相应学历报名参加企事业单位招聘;二是补贴方面,同等享受高校毕业生社保、就业见习、创业等补贴;三是发展方面,支持与本科院校开展贯通培养,为学历提升和职业发展打通通道,努力“打破学历壁垒、强化技能激励”。
四、评价改革与激励机制
问:在高技能人才评价和激励上,《实施方案》体现在哪里?高技能人才可获得哪些具体激励?答:评价改革方面,突出“以能力业绩为核心”并赋予企业自主权。《实施方案》试点“新八级工”制度,支持企业打破学历、资历限制开展技能等级认定,认可高级技师、特级技师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打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同时,《实施方案》打造“产教评技能生态链”,由企业制定岗位标准。
激励机制方面,形成“专项培育+待遇倾斜”的组合拳。《实施方案》实施“江海名匠”“江海工匠”培育工程,培育优秀技能人才;薪酬激励上,《实施方案》引导企业建立基于技能水平的薪酬制度;成果转化方面,鼓励高技能人才参与技术革新,支持技能成果转化应用,保障“技能提升-贡献增收”的良性循环。
五、重点群体与服务保障
问:针对农民工、失业青年等重点群体,《实施方案》有哪些培训举措?在生活服务保障上有哪些支持政策?答:重点群体培训方面,强化补贴倾斜与覆盖面拓展。《实施方案》实施“技能照亮前程”行动,将农民工、失业青年等作为优先培训对象,通过差异化补贴政策提供支撑,进一步明确高端装备、新材料等重点领域补贴设为最高档次,紧缺工种补贴再提高30%,激励重点领域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同时,支持职业学校(技工院校)面向重点群体开展常态化培训,打通“培训-就业”衔接通道。
生活服务保障方面,《实施方案》依托人才新政4.0的“全要素保障”体系,为高技能人才提供安居、子女入学等支持: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可按规定申请人才公寓及3年租金补贴,高级技师、特级技师享受购房专项补贴;在服务配套上,高技能人才可纳入“江海英才一卡通”“江海青年卡”服务范围,享受落户、社保等专属服务,实现“技能成才、服务配套”的政策闭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