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2-09-27 累计次数: 字体:[ ]

近日,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通政办发〔2022〕93号),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后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2022年5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5月17日,市政府领导专门作出批示,要求我局研究贯彻落实意见。5月24日,我局函请37家市有关部门研究提供相关创新举措。6月16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45号),提出许多新路径、新举措。在此背景下,经过多轮征求意见,最终形成了《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

二、决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45号)。

三、主要特点

为确保我市出台的文件接地气、可操作,我们紧扣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和迫切问题,总结吸收各部门的创新举措。一是突出岗位供给的多样性。提出顺应数字经济发展新趋势,加快培育数字经济新兴就业机会,在带动经济转型提质过程中创造更多更高质量的新兴就业创业增长点。同时,着力稳公共部门岗位、拓市场就业渠道、加强基层就业引导,提供更充分就业机会。二是突出政策措施的针对性。紧贴国家、省文件精神,顶格用好上级政策,细化量化市内举措,在充分吸收系统内处室单位、县(市、区)和相关部门意见,梳理现有政策的基础上,新旧结合,远近兼有,把省文件中的12条政策措施集成细化为我市9条可操作、可落实的具体举措,努力融会上级要求和南通特色。三是突出就业帮扶的精准性。坚持把困难高校毕业生作为重中之重,强化数字赋能,优化就业服务,做实实名制调查登记和跟踪帮扶,加强职业培训、就业见习和权益保护,建立帮扶责任清单,把“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服务的要求真正落实到位。

四、政策拓展

文件主要包括鼓励吸纳就业、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创新创业、优化就业服务、提升能力素质、实施重点帮扶、维护合法权益、简化就业手续、压实工作责任等九条具体举措,对各部门现行政策进行了梳理整合、适度拓展。对省政策的拓展和细化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一是加大资金支持。实施中小微企业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本科(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首次来通就业或自主创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6个月的,给予大专500元/月、本科1000元/月的综合补贴。对市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和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分别给予20万元和3000元的补助。鼓励企业开展学徒培训,达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水平的,每人每年分别补贴4000元、5000元、6000元和8000元。对参加就业见习人员给予不低于南通上年月最低工资标准75%的就业见习补贴。二是聚焦能力提升。2022年全市开展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2.86万人次、创业培训不少于6500人、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不少于1600人,募集见习岗位不少于5000个。对毕业前两年的在通高校大学生,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业意识、创业能力的培训,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每年扶持大学生创业不少于2000人。三是优化就业服务。扩大南通人才工作站辐射范围。办好具有南通特色的人才服务云平台、公众号、视频号,利用全媒体方式常态化开展服务。举办高校毕业生“云聘会”,深入开展“发展环境和人才政策”百校推介、“千企万岗”进校园、“万名学子看南通”暑期实践等活动,举办线上线下各类招聘活动不少于600场。实施青商就业帮扶南通“1+1”支持计划。对困难毕业生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鼓励银行实施国家助学贷延期还款、减免利息等。编制发布《劳务派遣协议书》,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依法诚信经营提醒。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加强治理违反最低工资规定、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超时加班等突出问题,畅通投诉渠道。支持在通高校有序推动取消就业报到证等相关就业手续。对已确定工作单位或暂未确定工作单位拟来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凭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和毕业证书可直接办理落户登记。凡有意愿来通就业的应届、往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才,可凭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将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四是稳定公共岗位。安排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的高校优秀学生骨干,到我市基层党政机关开展跟岗实习锻炼。在两级检察院招录计划内设置一定岗位专门用于招录应届毕业生。根据法官与书记员、检察官与书记员配比要求,提供更多司法辅助工作的就业机会。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养老服务、社区工作等基层岗位就业。鼓励学校积极开展“三支一扶”计划、农村特岗教师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

政策文件: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政策图解:《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