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规范指引》解读
来源: 调解仲裁处 发布时间:2024-03-12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规范指引》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是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劳动关系治理领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主要阵地。去年,省人社厅专门转发人社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行动的通知》,并强调要把推进企业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建设作为提升基层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能力的重要举措。今年,为推动企业调解委员会建设落到实处,市人社局在整合上级规定的基础上,为企业制定了调解组织建设规范指引,供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和所属企业在调解组织建设中参考使用。

二、《规范指引》的主要内容包含什么?

针对企业在建立调解组织过程中会遇到的问题,《规范指引》中明确了调解组织名称及人员组成规范、调解工作职责和调解员行为规范、调解工作程序规范、调解工作制度规范、调解场所建设规范。其中,在调解工作制度规范中,特别规定调解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调解登记、调解记录和案卷归档、督促履行、业务培训、统计报告、工作考评等制度,做到工作开展规范有序。

三、《规范指引》的附录部分规定了哪些内容?

附录部分针对实际工作中企业问的比较多的问题作了详细回应,明确了调解组织名称标牌、《调解组织公示栏》等其他标牌的悬挂方式和制作规格,对调解申请书、调解不成告知书、调解协议书等文书范本作了列举,对调解卷宗封面和目录范本提供了范本指导,这将进一步引导全市规范开展企业调解组织建设。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南通市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规范指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