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通市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提醒
来源: 市就管中心 发布时间:2022-02-22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1年9月30日起,南通市区全面启动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通过后台数据比对,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已给予免申请返还。为确保政策应享尽享,即日起为劳务派遣企业、账号信息不全等符合条件但未返还成功的单位开通线下、线上申报渠道。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31日。

一、返还对象

2020年度不裁员或少裁员的用人单位,包含参保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

二、返还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2020年度缴费满12个月且仍在正常参保缴费;

2.2020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6%,其中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裁员率=(2020年初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0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0年在职退休和死亡人数)/2020年月均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3.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和“僵尸企业”名单;

4.政府购买人员及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享受稳岗返还政策。

三.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按单位及其职工2020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按60%返还;同一用人单位同一年度只能返还一次。

四.申报流程

1.劳务派遣企业、符合条件未返还的单位提供书面材料至南通市政务中心裙楼三楼综柜31号窗口申请。

2.已公示但未收到稳岗返还资金的单位请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维护单位账户信息。进入[单位办事]—[就业创业]—[稳岗返还补贴信息单位确认]模块进行操作。

已公示单位名单详见以下链接(进入后可通过Ctrl+F查询):

(1)2020年度南通市区单位稳岗返还公示(20211130)

(2)2020年度南通市区单位稳岗返还公示(20211208)

(3)2020年度南通市区单位稳岗返还公示(20220126)

五.申报材料

1.《南通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表》;

2. 劳务派遣企业另需提供《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分配协议》、《南通市劳务派遣企业稳岗返还资金分配表》、服务外包的提供服务外包协议复印件、未发生劳务派遣的提供承诺书。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南通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表.docx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分配协议书.docx

南通市劳务派遣企业稳岗返还资金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