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职业能力建设处(技工院校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5-01-09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完善技能人才选拔评价机制,推动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职业技能竞赛实施办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高质量推进“江苏工匠”岗位练兵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南通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5年全市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范围

全市职业技能竞赛项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版)所列职业(工种)为主要范围,重点聚焦船舶海工、高端纺织、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数字经济、养老托育等重点产业及民生领域。

二、竞赛项目类别

全市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分市级一类竞赛和市级二类竞赛两种类别,市人社局根据赛项申报情况,经综合评估后形成《2025年南通市职业技能竞赛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对外公布。

三、竞赛工作要求

(一)为确保全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质量,对于纳入《目录》相同或相近竞赛项目进行适当控制并压缩,同一职业(工种)优先由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县(市、区)人社局主办。

(二)对于本年度纳入市总工会、市人社局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南通市十大行业(工种)职工职业技能大赛项目,纳入市级一类竞赛,享受相应支持激励政策。

(三)举办全市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原则,不得向选手、参赛单位收取报名、参赛费用。鼓励社会各方采取赞助、冠名、技术设备投入等方式支持职业技能竞赛工作。

(四)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月15日为第一批次竞赛项目受理阶段,经综合评估后于3月公布第一批《目录》;6月1日至6月25日为第二批次竞赛项目受理阶段,经综合评估后于7月公布第二批《目录》。第二批竞赛项目受理不再发布通知,已纳入第一批《目录》的竞赛项目,第二批次原则上不予受理。

(五)请各单位按要求填报《南通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实施细则(修订)》附件1,盖章扫描后于2月15日前报送至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电子文档发送至nt2413@163.com。经评估后纳入《目录》的竞赛项目,牵头主办单位应在竞赛项目举办前30日按要求提交竞赛项目资料。未按要求提交相应竞赛项目资料的,不予享受相应支持激励政策。竞赛项目因故延期或取消的,应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人: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周毅(竞赛文件备案、竞赛政策咨询),联系电话59000173;市职鉴中心唐志杰(竞赛技术文件备案、证书核发),联系电话59001222。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9日

通人社职【2025】1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