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一通大药房有限公司:
经查实,你单位存在收集留存参保人员社保卡、将参保人员社保卡拿到其他定点单位划卡结算、以药换保健品、以药易药、店堂内存放、摆放生活用品的违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根据《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及医疗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通人社规〔2017〕9号)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及医疗服务违规行为处理细则》(通医保〔2017〕42号)第四条、第五条,《南通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诚信服务信用等级管理办法》(通人社医〔2017〕17号)第十四条及《南通市医疗(生育)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19版)》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约定作出处理如下:
1.暂停医保服务3个月;
2.信用记分62分;
3.追回收集留存参保人员社保卡、将参保人员社保卡拿到其他定点单位划卡结算发生的相关费用14989.4元,以药换保健品相关费用665元,并处相应违约金31308.8元;
4.追回以药易药相关费用2120元,店堂内存放、摆放生活用品相关费用2937元,并处相应违约金5000元。
望你单位认真进行整改,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和规定。市各定点单位要以此为戒,切实维护我市医疗保险的运行秩序。
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