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不含通州区、海门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通市区创业培训管理办法》(通人社就〔2017〕23号)文件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就2025年度南通市区创业培训协议管理机构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市区(不含通州区、海门区,下同)高等院校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培训机构,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报市区创业培训协议管理机构:
(一)已接入“云眸工程”,并满足开展远程监控、视频录制等技术要求;
(二)拥有2名(含)以上取得《创业培训师资培训合格证书》的自有师资;
(三)自有或租赁2间(含)以上(每间40平方米以上)固定开展创业培训的教室和相关教学设备。
二、申报时间
本轮申报截至2025年4月14日。
三、申报流程
(一)填写《南通市区创业培训协议管理机构申请表(2025年度)》(附件),并附有关证明材料,报送至市就管中心创业就业科;
(二)市就管中心有关工作人员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对审核通过,且经公示无异议的单位,与其签订《南通市区创业培训合作协议(2025年度)》,纳入2025年度南通市区创业培训协议机构管理。
四、申报材料
(一)高等院校需提供:《南通市区创业培训协议管理机构申请表(2025年度)》;
(二)培训机构需提供:
1.《南通市区创业培训协议管理机构申请表(2025年度)》;
2.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培训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或产权证明复印件;
4.机构简介及近年开展培训工作情况(首次申请单位提供);
5.自有师资创业培训师资证书复印件(首次申请单位提供)。
联系人:张伟鑫;联系电话:59000185。
附件:南通市区创业培训协议管理机构申请表(2025年度)
南通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