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部人考中心函〔2010〕45号文件精神,凡因应考人员身份证件信息发生变更,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人事考试部门不予修改,应考人员应提交应考人员原身份证件及新身份证件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因应考人员本人原因造成报考信息错误,需修改姓名或身份证信息的,从2010年10月起,人事考试部门不予修改。
接人社部考试中心通知,从即日起,除二级建造师考试外,其余所有国家级资格证书信息修改,各地人事考试机构不再予以受理,请与行业证书注册管理部门联系 。
二级建造师考试证书信息修改流程如下:
1.应考人员若发现证书信息有误,可以凭附件下载的申请表(一式3份)、证书原件、证书复印件(2份,复印带证书编号及证书管理号的2页)、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2份),证书信息修改中如涉及到姓名及身份证号变更的须有公安机关出具的盖章户籍证明,到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盖章(地址:南通市政务中心10楼1017室;电话:59001234)。
2.审核盖章后,考生本人携带上述材料至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28楼;电话:025-83236088)进行信息修改。
3.省人事考试中心修改完成后,考生再将相关材料交由江苏省住建厅执业资格考试注册中心进行信息修改。
4.如考生需要修改注册证书信息的,请致电江苏省住建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南京市江东北路289号银城广场A座8楼)咨询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25-51868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