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备案单位评估结果的公示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苏人社规〔2018〕2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78号)等规定,经单位申报、专家评估,南通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已具备面向本校学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基本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至2025年12月31 日。如有异议,请与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3-59000279。
南通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25年12月26日
